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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22:25:11  浏览:976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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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996年12月2日,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经国务院批准,已以财政部部长8号令颁发,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现就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并不等于取消财政对各类事业单位拨款数额的差别,财政部门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对不同事业单位的不同补助标准。
二、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后,凡是与“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挂钩的有关政策,应在体现国家现有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结合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支持强度和事业单位的经费自给率调整确定。在国家出台有关具体衔接政策之前,可暂维持国家现有政策不变。
三、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作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新制度顺利实行,平稳过渡,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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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接入服务器(NAS)技术规范

信息产业部


网络接入服务器(NAS)技术规范
信息产业部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network access server)

目次
1.范围
2.引用标准
3.定义
4.缩略语
5.设备功能
6.技术指标
7.通信接口
8.通信流程及协议
9.环境要求
10.电源与接地
11.例行试验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二线模拟接口Z要求
附录B(标准的附录) 2048kbit/s接口要求
附录C(标准的附录) 串行同步通信接口要求
附录D(标准的附录) 网络接入服务器采用的中国一号信令的要求
附录E(标准的附录) 网络接入服务器采用的七号信令的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接入服务器的定义、术语、设备的功能和指标、通信接口、通信流程及协议、环境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位于公用电话网(PSTN/ISDN)与IP网之间,将拨号用户接入IP网的网络接入服务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423-89 电工电子产品的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GB4798.3-9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有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
YDN 009-1997 帧中继网技术体制
YDN 034-1997 ISDN用户-网络接口规范
YDN 065-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N 067-1997 ATM交换机技术规范
RFC0768-1990 UDP协议
RFC0791-1990 IP协议
RFC0792-1990 ICMP协议
RFC0793-1990 TCP协议
RFC0854-1990 TELNET协议
RFC0855-1990 Telnet协议选项规范
RFC0858-1990 Telnet抑制前进选项
RFC0894-1990 在以太网上传输IP数据包的标准
RFC1144-1992 低速串行链路上的TCP/IP头的压缩算法(SLHC协议)
RFC1155-1990 基于TCP/IP的互连网管理信息的结构和标识
RFC1157-1990 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NMP协议)
RFC1213-1991 基于TCP/IP的互连网的网络管理信息库:MIB-Ⅱ
RFC1321-1992 MD5算法
RFC1332-1992 IPCP协议
RFC1334-1992 PAP协议
RFC1631-1994 IP网络地址转换器(NAT)
RFC1661-1994 PPP协议
RFC1990-1996 PPP多链协议
RFC1994-1996 CHAP协议
RFC1662-1994 在类HDLC帧中的PPP协议
RFC2138-1997 RADIUS协议
RFC2139-1997 RADIUS计费协议
RFC1944-1996 网络互连设备的性能测试方法
IEEE802.2/3-1985 局域网协议标准
ITU-TV.90-1999 56kbit/s Modem标准
ITU-TG.703-1991 系列数字接口的物理/电特性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网络接入服务器
网络接入服务器(Network Access Server,缩写为NAS)是远程访问接入设备。它位于公用电话网(PSTN/ISDN)与IP网之间,将拨号用户接入IP网;它可以完成远程接入、实现拨号虚拟专网(VPDN)、构建企业内部Intranet等网络应用。
3.2TCP/IP(Transport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
TCP/IP是Internet的基本协议。TCP工作在第四层,是传输层,实现在IP之上的可靠传送、流量控制,为上层应用程序提供服务。IP工作在第三层,是网络层,实现数据报文寻径、数据包分片重组等功能。
3.3PPP点对点连接的通信协议(Point to point protocol)
用于完成点对点连接上的IP包封装。另外PPP还定义了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异步(起/止)和面向比特的同步封装、网络协议选用、链路配置、链路质量测试、错误测试等。
3.4MP多链路捆绑协议(Multilink PPP)
用于在PPP中把多个物理链路捆绑起来,提高和使用更高的带宽。MP是通过两个系统间同时存在的多条链路,分割、按序传送、重组PPP包的协议。在接入服务器内的MP捆绑包括2个B的捆绑和两个modem的捆绑,以及一个B和一个modem的捆绑等多种方式。
3.5RADIUS远程拨入用户认证服务(Remote Authentication Dial-In User Service)
RADIUS是当前流行的AAA协议,AAA是授权(Authorization)、认证(Authen-tication)和计费(Accounting)的简称。
RADIUS协议采用客户/服务器(Client/Server)结构,采用UDP作为传输协议。RADIUS的客户端通常运行于接入服务器上,客户端的任务是将用户(User)的信息发送到指定的服务器,然后根据服务器的不同响应进行处理。RADIUS服务器通常运行于一台工作站上,其任务是接收客户发来的请求,认证用户的权限,并返回客户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所需的配置信息。RADIUS的服务器端的数据库中存放着所有的安全信息。
3.6ACN(Authenticated by Called Number)
指按照接入号码进行认证的功能。
3.7VPDN拨号虚拟专网(Virtual Private Dial Network)
VPDN提供这样一条途径,它使得远程用户可以通过公共IP网来访问一个内部网,例如一个企业的Intranet。
3.8SNMP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是Internet的网络管理的标准协议。
3.9防火墙
防火墙的功能是阻止或限制非正当用户对于某网络的访问。
3.10来电指示
来电指示是接入服务器的一项功能,它用来通知正在上网的用户有电话打入,并由用户选择继续上网、接听电话或把来电转移到其它电话上。
3.11IP网
IP网是指以IP协议为网络层协议的一切网络。
4.缩略语
PAP: Password Authentication Protocol 密码认证协议
CHAP: Challenge-Handshake Authentication Protocol 握手认证协议
IPCP: The PPP Internet Protocol Control Protocol 网际网控制协议
IPXCP: The PPP Internetwork Packet Exchange Control Protocol 网间数
据包交换协议
BRI: Basic Rate Interface 基本速率接口
PRI: Primary Rate Interface 一次群速率接口
LAN: Local Area Network 局域网
ATM: Asynchronous Transfer Mode 异步传送模式
FR: Frame Relay 帧中继
5.设备功能
5.1网络接入服务器在网络中的地位
网络接入服务器位于公用交换电话网与IP网的接口处,用户拨号通过交换机经用户线或中继线接入网络接入服务器,其在通信网中所处位置如图1所示。
5.2设备的功能组成
网络接入服务器的功能组成可归类为四大功能模块。
5.2.1接入功能模块
图1 网络连接图(略)
接入功能模块包括电话网侧的接口模块,分为PSTN的接口模块和ISDN的接口模块;还包括IP网侧的接口模块,包括LAN接口模块和同步专线接口模块,根据需要也可采用FR和ATM接口模块。
5.2.2通信协议模块
接入服务器中包含众多通信协议:电话网侧通信协议(PPP)、IP网侧通信协议(TCP/IP、UDP)、VPDN协议等。
5.2.3管理模块
网络接入服务器的管理控制模块包括3个功能模块:SNMP代理功能模块、Tel-net服务器功能模块和远端拨号监控功能模块。通过3种不同的途径对网络接入服务器进行控制管理。
5.2.4接入认证、授权、计费和统计模块
网络接入服务器中包含网络接入认证与授权模块、计费模块和统计模块。除了上述4个主要的功能模块外,还有一些其它的模块诸如VPDN模块、来电指示模块和系统控制模块。
5.3设备的功能要求
5.3.1接口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与公用电话(PSTN/ISDN)网和IP网都有通信接口:在电话网侧有PSTN接口和ISDN接口;在IP网侧有LAN接口和串行同步接口。
5.3.1.1电话网接口
网络接入服务器有两类电话网接口:一是模拟接口,它通过电话用户线与采用拨号呼入的用户相连,通常用于企业网或小型ISP,其信令采用模拟用户信令。另一类是电话网数字中继接口,以E1为单位。采用的信令可以有中国1号信令和中国7号信令。
电话网的接入物理层完成模数转换功能,此功能是依靠Modem来实现的。
电话网接口链路层采用PPP协议来完成拨号用户和网络接入服务器之间的链路层连接。它完成链路协议(LCP)、接入认证(PAP,CHAP)和网络协商(IPCP)的等功能,在拨号用户与网络接入服务器之间建立链路层连接。
5.3.1.2ISDN接口
网络接入服务器有两类ISDN接口:一类是基本速率接口(BRI接口),它直接接在电话用户线上,由2个B信道接口和一个D信道组成;另一类是一次群速率接口,它适用于大业务量用户,由30个B信道和一个D信道组成。在这两种接口中,B信道均为数据通道,用于透明地传递用户数据,D信道为信令信道,用于传送信令。
ISDN接口链路层采用PPP协议来完成拨号用户和网络接入服务器之间的链路层连接。它完成链路层协议(LCP)、接入认证(PAP,CHAP)和网络层协商(IPCP)等功能。
5.3.1.3LAN接口
LAN接口是网络接入服务器接入IP网的接口方式之一,网络接入服务器的LAN接口可采用以太网接口,其传输速率根据网络接入服务器的不同级别可以采用10Mbit/s、100Mbit/s或者更高的速率。
5.3.1.4串行同步接口
串行同步接口是网络接入服务器接入IP网的接口方式之一。它通过串行同步接口将网络接入服务器接到IP网上。物理层应符合ITU-TG.703的规定,网络接入服务器提供64kbit/s~155Mbit/s的串行同步接口。串行同步接口一般用于网络接入服务器以远程接入路由器的情况。
5.3.2通信协议实现和转换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是要提供电话网(PSTN/ISDN)和IP网之间的协议转换。
网络接入服务器应实现的网络协议有:
(1)电话网侧的通信协议
a)调制解调器通信协议(V系列建议)
b)AT命令集
c)PPP协议
(2)IP网侧的通信协议
a)LAN通信协议 IEEE802.3或IEEE802.3u
b)VPDN协议 L2TP
c)接入认证协议 Radius
d)网管协议 SNMP
e)TCP/IP
f)Telnet
5.3.3接入认证与授权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对拨号用户进网时拨号用户的信用进行认证。用户接入认证可以根据用户的电话主叫号码来认证,也可以根据用户的用户名和口令来认证。
网络接入服务器是用户接入认证请求的发起端,它使用Radius协议向接入认证服务器发出用户接入认证的请求。它接收来自用户接入认证服务器用户认证响应,据此响应授于请求用户接入的权限并且开始计费。
5.3.4计费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记录拨号上网用户的接入费用,接入费用是通过接入时长乘以费率而得到的。用户接入认证通过后,网络接入服务器接到用户接入认证响应即开始计费。用户发起正常调制解调器拆线或非正常调制解调器拆线,网络接入服务器即停止计费。停止计费时刻与开始计费时刻的差值即为用户接入时长。对于专线接入的用户接入服务器应支持按流量计费。
5.3.5防火墙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的防火墙功能表现为根据不同的用户权限向用户提供不同的接入能力。网络接入服务器的防火墙功能可以有两种方式来提供,分别称为IP Filter和IP Pool。IP Filter是网络接入服务器提供IP包的过滤功能,向不同权限的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IP包过滤功能,以实现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接入能力。IP Pool则是与相应的路由器配合起来实现防火墙的功能,网络接入服务器根据用户的授权从不同的IP池中读取IP地址给相应的用户作为用户的主叫IP地址,在相应路由器则确定对不同主叫IP地址的不同的IP包的过滤能力,从而实现不同的用户权限有不同的接入能力。网络接入服务器可以支持IP包过滤式防火墙也可以支持IP Pool式防火墙。
5.3.6拨号虚拟专网(VPDN)
VPDN是由拨号用户发起的建立虚拟专网的技术。接入服务器中的VPDN功能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请求建立虚拟数据专网的拨号用户进行用户资格认证。
(2)为通过资格认证的用户建立虚拟数据专网的隧道、数据包传送和拆除隧道等。
接入服务器应支持用户通过特定用户名或特定号码接入VPDN,采用的通信协议应支持L2TP和PPTP协议(PPTP为可选项)。
5.3.7中继合群功能
中继合群功能指的是网络接入服务器可以处理来自同一个中继群的不同被叫号(相应于不同的ISP)的能力。网络接入服务器可以根据不同的电话被叫号,将用户呼叫接入认证指向各自的认证系统和应用系统。中继合群适用于多个ISP共用一个接入服务器的场合。其功能为:被叫号判别,不同IP地址分配和不同接入认证系统的导向。网络接入服务器应支持多种接入号码在同一中继群中接入;应支持PSTN和ISDN用户在同一中继群中接入,且接入号码相同。
5.3.8来电指示功能
当拨号接入用户已在IP网中工作时,有以该用户主叫号为呼入对象的电话呼叫,网络接入服务器即向拨号用户指示有来电呼叫。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挂起当前作业,接收来电,或者不接收来电。来电指示要求网络接入服务器接收来自信令网的来电消息,处理来电消息,向用户发出来电指示信息。(此功能为可选项)
5.3.9网管接口
网络接入服务器接受IP网网管的管理,完成网络管理的功能有: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故障管理、安全管理、记帐管理。
网络接入服务器内设置网管代理模块,网管代理模块实现与网管的通信、采集网络接入服务器的相应信息并维护MIB库。
采用的通信协议为SNMP,MIB应符合RFC1213、1212、1157、1155的规定。
网络接入服务器配置管理可以通过Telnet来实现。其对网络接入服务器应具有Telnet通信协议接口和口令等安全管理功能。
网管对下列方面进行统计:用户呼叫次数、用户呼叫不能连接次数、用户访问的平均时长、用户访问的平均费用、闲时概率、忙时概率、日均用户曲线、月均用户曲线、设备元素故障概率、无法拆线次数、非正常终止原因及出现频率等。
5.3.10多链路捆绑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应支持多链路捆绑工作模式,网络接入服务器支持ISDN的多B捆绑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PSTN链路的捆绑。
5.3.11远端拨号接入监控功能
网络接入服务器提供远端拨号接入监控功能,供远端维护和监控。这是一项可选的功能,主要是用于对网络接入服务器本身的维护之用。
5.3.12设备的管理
网络接入服务器应提供远端拨号接入监控功能和本地控制台(console)管理功能,网络接入服务器应具有远程拨入功能。远端拨号终端或本地控制台应能实现网络接入服务器故障恢复后重启动(reboot)功能,实现对网络接入服务器维护和监控的功能。远端拨号终端或本地控制台应能实现修改用户帐单的功能,可以增添用户帐单或撤销用户帐单;远端拨号终端或本地控制台应能实现设备安全控制管理,可以修改用户身份码(PIN),强制拆除连接;远端拨号终端或本地控制台应能实现设备的故障定位,能确定故障的Modem,并停止使用它。
6.技术指标
6.1物理层接口技术指标
网络接入服务器的物理层接口技术指标详见第7章的规定。
6.2链路层接口的技术指标
6.2.1PSTN的链路层接口技术指标
PSTN链路层协议为PPP协议(SLIP为可选项);
PPP的平均建链时间:<5s(包含RADIUS认证时间);
每秒同时建链数:>设备端口数的10%。
6.2.2ISDN链路层接口的技术指标
ISDN链路层协议为PPP协议(SLIP为可选项);
PPP的平均建链时间:<5s;
每秒同时建链数:>设备端口数的10%。
6.3用户接入认证技术指标
网络接入服务器的接入认证由两段组成,一是拨号用户和网络接入服务器之间的接入认证(PAP或CHAP协议),二是网络接入服务器和Radius server之间的认证。
应支持PAP/CHAP认证,支持Radius协议。PAP/CHAP认证符合RFC1994规范,Radius认证、授权应符合RFC2138、2139规范;Radius协议采用客户机/服务器结构,使用UDP协议作为传输协议。
用户接入认证的平均响应时间:<3s(不包括漫游用户);
每秒处理用户接入认证数:>设备端口数的10%;
用户接入认证的差错率(误判率)<0.1%。
用户接入认证的成功率:
负载为90%时认证成功率 ≥95%;
负载为50%时认证成功率 ≥99%;
负载为10%时认证成功率 ≥99.5%。
认证、授权的Radius服务器应有主备用。接入服务器应支持一个主用Radius服务器和两个以上备用Radius服务器:
应支持主叫号码识别功能;
应支持储值卡用户的接入,支持Rlogin;
应能设置多个IP地址池;
应具备被叫号码识别功能。
6.4拨号虚拟专用网技术指标
拨号虚拟专用网是由拨号用户发起的,以隧道技术为其接口技术来建立虚拟数据专网。它分为3个步骤:拨号用户认证,建立隧道,通信。
VPDN的建立响应时间:<5s;
可建立VPDN数:>设备端口数的30%;
每秒平均建立VPDN数:>设备端口数的10%;
成功率:>99.9%;
差错率:<0.1%。
6.5多链路通信技术指标
将多个链路捆绑起来,为拨号用户提供更高的通信速率。
ISDN可捆绑的B通道数:≥6B;
ISDN可捆绑的B通道的组数:≥设备端口数的50%;
PSTN可捆绑的链路数:≥2;
PSTN可捆绑的链路组数:≥设备端口数的50%。
6.6呼叫处理能力技术指标
呼叫处理能力指的是,对拨号用户呼入的处理能力。
每秒能同时处理的呼叫次数:≥设备端口数的10%;
闲时(10%)呼叫接通率:≥99%;
忙时(90%)呼叫接通率:≥97%;
呼叫接续时间:≤5s。
6.7文件传送速率技术指标
文件传送速率用来检查网络接入服务器的处理能力。统一用传送FTP文件来衡量。由于对不同的文件压缩的效果不一样,因而采用“标准文件”(文件的压缩比为2.5∶1)来进行。
·单路PSTN最大文件传送速率
56kbit/s的Modem:≥9.5kB(其余Modem的速率按同比要求);
·多路PSTN最大文件传送速率
线性度不劣于85%,即两条链路≥9.5kB(1+0.85)=17.58kB;
·单B最大文件传送速率≥6.8kB
·多B最大文件传送速率
线性度不劣于85%,即2B速率≥6.8kB(1+0.85)=12.58kB;
·包过滤条件下,文件传送速率
在最大过滤条件下,文件传送速率不低于正常值的85%(即对于56kbit/s的Modem不低于8.55kB);
·文件传送线性度(从10%~100%下的文件传送速率)
文件传送线性度应优于85%,最差不低于70%;
捆绑信道的文件传送线性度见图2。
6.8长时掉线率技术指标
长时掉线率指的是拨号用户已经建立连接,因设备的原因而引起的掉线的比率。
图2 捆绑信道的文件传送线性度(略)

表1 网络接入服务器发起拆线的情况
-------------------------------
| |忙时90% |闲时10% |
|---------|---------|---------|
|3h |1% |1% |
|---------|---------|---------|
|6h |3% |2% |
|---------|---------|---------|
|24h |10% |5% |
-------------------------------
6.9计费
接入服务器上的计费和统计功能是通过Radius协议实现的。Radius计费符合RFC2138、2139规范。Radius服务器将计费信息记录到数据库中,计费、统计软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计算,最后得出用户上网的帐单和统计数据。
·计费的备份:用于计费的Radius服务器应有主备用。应支持一个主用Radius服务器,两个以上备用Radius服务器。
·应支持实时计费(预付卡用户)。
·应支持按照主叫号码计费(数字接口情况下)。
·应支持储值卡用户的计费。
精度:≤1s;
差错率:≤0.01%。
6.10时钟精度
时钟精度的指标仅针对自备时钟的接入服务器。
-6
准确度:±50×10
-6
牵引范围能同步到:±50×10
-8
最大频率偏移:<2×10
-8
初始最大频率偏差:<1×10
MRTIE理想状态:<1μs
MRTIE保持状态:(s≥100)
-4 2
MRTIE≤〔10s+1/2×2.3×10 ×s +10〕ns
6.11可靠性指标
·无故障连续工作时间
系统的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69000h。
·故障恢复时间
系统故障恢复时间<1h。
·对电信级网络接入服务器的要求
要求设备具有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主处理器、主存和电源等要求双机冗余备份;通道卡要求以m+n备份并提供远端测试诊断功能;电源故障能为保持入呼叫的有效性和保持连接的有效性。
7.通信接口
7.1物理层接口
7.1.1PSTN通信接口
网络接入服务器有两类PSTN接口:一类是用于用户接入的模拟用户接口;另一类是数字中继接口。
电话信道是模拟信道,即使在中继采用数字信道的情况下,从端到端仍是模拟信道。要进行数据通信需要经过调制解调器(Modem),因而PSTN物理层接口有两个,即电话信道物理层接口和调制解调器物理层接口。
7.1.1.1模拟用户接口(可选项)
采用二线模拟接口Z,详见附录A。
7.1.1.2PSTN数字中继接口
采用2048kbit/s速率的数字接口,详见附录B中相关规定。
7.1.1.3调制解调器物理层接口技术指标
应兼容56kbit/s(v.90)、33.6kbit/s(V.34bis)、28.8kbit/s(V.34)、14.4kbit/s(v.32bis)等速率;
接收电平>-43dBm;
发送电平<-6dBm;
无载波电平<-45dBm;
AT命令集。
7.1.2ISDN通信接口
网络接入服务器有两类ISDN接口:一类是BRI接口,即通常所说的192kbit/s(2B+D)接口。其中B为64kbit/s的数字信道,D为16kbit/s信令信道。另一类是一次群速率接口接口(PRI),即30B+D接口,速率为2048kbit/s。
7.1.2.1ISDN的BRI接口
BRI接口是把现有电话网的普通用户线作为ISDN用户线而规定的接口,它是ISDN最基本的用户—网络接口。BRI接口由两条其传输速率为64kbit/s的B通路和一条其传输速率为16kbit/s的D通路构成。两条B通路可以独立地用来传送用户信息,D通路则用来传送信令。
a)功能
BRI接口采用总线结构,支持时分复用多路传输,采用标准插座并具有同呼冲突检测的能力及可选的馈电功能。
b)码型
采用100%占空比的AMI码。
c)电特性
BRI接口采用变压器耦合方式。它具有低功耗、通过接口馈电和抗噪声等电特性,见表2。
表2 接口的电特性
-----------------------------------------
| 项 目 | 规 定 |
|----------|----------------------------|
|比特率 |192kbit/s容差(自由振荡方式)±100ppm |
|----------|----------------------------|
|线路终端 |100Ω±100% |
|----------|----------------------------|
|NT的抖动特性 |NT输出序列中最大抖动(峰-峰)为一个比特的5% |
|----------|----------------------------|
|发送输入阻抗 |<20Ω |
|----------|----------------------------|
|无信号 |>2.5kΩ |
|----------|----------------------------|
|发送脉冲 |<20Ω |
-----------------------------------------
d)标准插头座
采用ISO标准化的插头座,其标准编号为DIS8877。
7.1.2.2ISDN的一次群速率接口
ISDN的一次群速率接口采用2048kbit/s速率接口,详见附录B中相关规定。
7.1.3串厅同步物理层接口
它包括64kbit/s、2048kbit/s、34368kbit/s、155520kbit/s等速率接口。详见附录C中相关规定。
7.1.4LAN接口
网络接入服务器具有10Mbit/s(符合IEEE802.3)和100Mbit/s(符合IEEE802.3u)的LAN接口。
7.1.4.110Mbit/sLAN接口
10Mbid/s的LAN接口的物理层分为两部分,即与媒体无关的部分以及与媒体直接邻接的媒体连接单元(MAU)。物理层提供在物理层实体间发送和接收比特的能力。IEEE802.3体系结构如图3所示。
OSI模型 IEEE802.3
--------- ---------
| 高层 | | 高层 |
|-------| ----→|-------|
| 网络层 | / | LLC |
|-------|---/ |-------|
| 数据链路层 | | MAC |
|-------|---------→|-------|
| 物理层 | | PLS |
--------- | 物理信令 |
---------
------
| |
------
||←---- AUI--
------ |
AUI:连接单元接口 | | |
MDI:媒体相关接口 ----------- } MAU
PMA:物理媒体连接件 | PMA | |
MAU:媒体连接单元 ----------- |
| |←--- MDI←-
-----------
| 媒体 |
-----------
图3 IEEE802.3体系结构
物理信令(PLS)服务,PLS为MAC子层的数据及控制信息的传送提供服务,并监测物理媒体的状态。它所提供的服务原语如表3所示。
表3 服务原语
----------------------------------
|PLS-DATA.请求(OUTPUT—UNIT) |
|PLS-DATA.证实(OUTPUT—STATUS) |
|PLS-DATA.指示(INPUT—UNIT) |
|PLS-CARRIER.指示(CARRIER—STATUS) |
|PLS-SIGNAL.指示(SIGNAL—STATUS) |
----------------------------------
·AUI(连接单元接口)
物理上,AUI由4或5对屏蔽双绞线组成:
数据出,用于自站往MAU发数据;
数据入,用于MAU往站发数据;
控制入,用于MAU往站送控制信号;
控制出(选用),用于自站往MAU发控制信号;
电源供给,用于自站往MAU供电。
·码型
接口上采用曼切斯特编码,用0.85V和-0.85V分别表示“1”和“0”。
·电缆
电缆可采用10Base-5、10Base-2、10Base-T和10Base-F。
7.1.4.2100Mbit/sLAN接口
100Mbit/sLAN接口和以太网接口的最大的区别在于物理层的差异和所用传输介质的不同,而在高层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IEEE802.3u(100Base-T)是100Mbit/s以太网的标准。100Base-T技术中可采用3类传输介质,即100Base-T4、100Base-TX和100Base-FX,它们采用4B/5B编码方式。
7.2链路层接口
7.2.1PPP接口
PPP协议是提供在点到点链路上传递、封装网络层数据包的一种数据链路层协议。PPP定义了一整套的协议包括链路控制协议(LCP)、网络层控制协议(NCP)和认证协议(PAP和CHAP)。
PPP协议软件包的上下接口如图4所示。
-----------
| N1 |
|---------|
| PPP |
|---------|
| PHY |
-----------
图4 PPP链路层接口
图4描述了PPP与上下层的接口。PPP有两种消息,即控制消息和数据消息。控制消息用于上下层之间的控制/与MIB之间的数据交换;数据消息用于上下层数据的传输。控制消息主要作用为:根据命令与上下层进行信息交互,控制PPP链路的状态转换。数据消息主要作用为:相对于网络层,取网络层发送队列数据送往相应的物理端口;对于物理层接收物理端口送往本端的数据报文并根据协议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7.2.2LAN数据链路层
7.2.2.1逻辑链路控制子层
LLC的功能是屏蔽MAC子层不同的介质访问方法向上层提供统一的接口,并为面向连接的访问提供流控和差错控制。LLC子层界面服务规范IEEE802.2规定了3个界面服务规范:
·网络层/LLC子层界面服务规范;
·LLC子层MAC子层界面服务规范;
·LLC子层/LLC子层管理功能的界面服务规范。
7.2.2.2LLC协议数据单元(PDU)的结构
LLC PDU的格式如图5所示。
·DSAP address,目的服务访问地址字段;
DSAP SSAP Control Information
address Address Field field
8bit 8bit 8 16bit 8*Mbit
图5 LLC PDU的格式
·SSAP address,源访问访问点的地址字段;
·Control field,控制字段,16位格式包括序列号,8位格式不包括序列号;
·Information field,信息字段,长度为8的M倍。M的上限取决于所用的介质访问控制方法。
---------------------------------------------
|I/G|D |D |D |D |D |D |D |C/R|S |S |S |S |S |
---------------------------------------------
←------------------------→←------------------
DSAP SSAP
I/G=0:单个DSAP C/R=0:命令
I/G=1:成组DSAP C/R=1:响应
DSAP字段全“1”为全局地址。
7.2.2.3介质访问控制
目前有多种介质访问控制方式,如CSMA/CD、标记总线、标记环和时间片分割环。以太网采用CSMA/CD的介质访问控制方式。带碰撞的载波监听多路访问(CSMA/CD)实际上是一种“先听后讲”的技术,它解决了总线型结构的网络各站点间的通信问题。
一个站点要发送消息,要对媒体进行监听,应遵守下列规则:
(1)若媒体空闲,则发送消息,否则进入步骤2;
(2)若媒体忙,则继续侦听,一旦发现媒体空闲,就立即发送;
(3)若发生碰撞,则等待一段随机时间,再重复步骤1。
CSMA/CD的MAC帧结构
----------------------------------------------
| 前导码 | SFD | DA | SA | 长度 | LLC | PAD | FCS |
----------------------------------------------
前导码字段包含7个字节,基本结构为10101010,它用于使PLS电路和收到的帧定时达到稳态同步。帧起始定界符(SFD)字段10101011序列紧跟在前导码后,表示一帧的开始。
DA和SA分别为2或6字节的目的地址和源地址字段。PAD为填充字段;FCS为帧校验序列,采用CRC冗余校验。
7.2.3 帧中继(FR)接口
详见YDN009。
7.2.4ATM接口
详见YDN067—1997。
7.3信令要求
7.3.1用户信令要求
接入服务器和交换机间采用的模拟用户线信号按YDN065—1997的相关规定,ISDN用户信令按YDN034—1997的相关规定。
7.3.2局间信令要求
7.3.2.1局间数字型线路信令要求
详见附录D的相关规定。
7.3.2.2多频记发器(MFC)信令要求
详见附录D的相关规定。
7.3.2.3七号信令
详见附录E的相关规定。
7.3.3铃流和信号音
网络接入服务器采用的铃流和信号音按YD/N065—1997的相关规定,其中:
·铃流源为22~28Hz正弦波;
·谐波失真≤10%;
·输出电压有效值为60~90V;
·振铃采用5s断续,即1s送,4s断,断续时间各允许偏差在-10%~+10%之间;
·信号音的信号源为450Hz±25Hz或950Hz±50Hz正弦波,谐波失真不大于10%;
·需要时可启用1400Hz±50Hz和1800Hz±50Hz的频率,信号源的谐波失真不大于5%。各种信号音断、续时间偏差分别在-10%~+10%之间。
7.3.4信令配合要求
信令配合要求应符合YDN065—1997的相关规定。
7.4高层接口
7.4.1拨号虚拟专网(L2TP)
L2TP采用两类消息,即控制消息和数据消息。控制消息用于隧道和呼叫(会话)的建立、维护和释放;数据消息用于封装PPP包。控制消息利用L2TP的可靠控制通道保证传输的可靠性,数据消息不采用可靠传输,包丢失后不再重传。
图6描述了L2TP控制消息和数据消息与上下层的接口。L2TP连接的维护以及PPP数据的传送都是通过L2TP消息的交换来完成的,这些消息再通过UDP的1701端口承载于TCP/IP之上。
------------
|PPP包 |
|----------| ------------
|L2TP消息 | |L2TP控制消息 |
|----------| |----------|
|L2TP数据通道 | |L2TP控制通道 |
|---------------------------|
| UDP 1701 端口 |
-----------------------------
图6 L2TP协议栈
控制消息必须采用序列号保证在控制通道上传输的可靠性。数据消息也可以采用序列号进行包的重定位和丢失包检测,但不重发有错误的包。
7.4.2接入认证与授权(Radius)接口
(1)接入认证接口
RADIUS采用Client/Server模式,NAS处于RADIUS的Client端,它负责把用户信息传递到指定的RADIUS Server,并对返回的响应进行处理,以决定是否允许用户访问网络。RADIUS协议处于UDP协议的上层,一个RADIUS包被封装在UDP的Data域中,UDP的目的端口是1812(十进制)。
图7描述了RADIUS协议在TCP/IP协议栈中的位置,及其与下层的接口。这些RADIUS数据包通过UDP的1812端口承载于TCP/IP之上。
-------------
| RADUS |
---------|-----------|
| TCP | UDP |
|--------------------|
| IP |
|--------------------|
| PPP | Ethernet |
----------------------
图7 Radius 协议栈
7.4.3Telnet通信接口
Telnet协议建立在TCP协议之上,信息分为两类,即数据类和控制命令类。其中控制命令使用TCP的URGENT机制(紧急数据)发送,以使其不受流控的限制立即传送到服务器。Telnet协议的可靠性通过TCP协议来保证。Telnet接口如图8所示。
------------
| Telnet |
|----------|
| TCP |
|----------|
| IP |
------------
图8 Telnet接口
7.4.4SNMP接口
SNMP协议是一个简单网络管理协议。它采用轮询的机制建立在无证实的传输层协议UDP之上,SNMP接口如图9所示。
------------
| SNMP |
|----------|
| UDP |
|----------|
| IP |
|----------|
| 物理层 |
------------
图9 SNMP接口
8.通信流程及协议
8.1Modem与AT命令通信流程
一个远程拨号用户和NAS连接时的AT命令控制流程如下:
(1)远程用户用Modem拨号向NAS(接入服务器)发起呼叫;
(2)NAS向CSM(Central Site Modem)下发AT命令“ATA”,以令其应答远端Modem;
(3)远端Modem与CSM之间进行握手协商,寻求一适合线路情况的速率;
(4)如果协商成功,CSM以ATA命令的响应码CONNECT向NAS上报告连接成功及线路速率。线路载波建立后,远程Modem和CSM间透明地传递用户到AS的数据;
(5)远程用户要求中断连接;
(6)NAS向CSM下发AT命令“+++”,拆除已建立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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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2006年5月18日



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监督。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第二条 当事人反映下级法院有消极执行或者案件长期不能执结,上级法院认为情况属实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或者在指定期限内办结。
  第三条 上级法院应当在受理反映下级法院执行问题的申诉后十日内,对符合督办条件的案件制作督办函,并附相关材料函转下级法院。遇有特殊情况,上级法院可要求下级法院立即进行汇报,或派员实地进行督办。
  下级法院在接到上级法院的督办函后,应指定专人办理。
  第四条 下级法院应当在上级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案件办理情况或者处理意见向督办法院作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 对于上级法院督办的执行案件,被督办法院应当按照上一级法院的要求,及时制作案件督办函,并附案件相关材料函转至执行法院。被督办法院负责在上一级法院限定的期限届满前,将督办案件办理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法院,并附相关材料。
  第六条 下级法院逾期未报告工作情况或案件处理结果的,上级法院根据情况可以进行催报,也可以直接调卷审查,指定其他法院办理,或者提级执行。
  第七条 上级法院收到下级法院的书面报告后,认为下级法院的处理意见不当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函告下级法院。下级法院应当按照上级法院的意见办理。
  第八条 下级法院认为上级法院的处理意见错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上级法院复议。
  对下级法院提请复议的案件,上级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处理意见错误的,应当纠正;认为原处理意见正确的,应当拟函督促下级法院按照原处理意见办理。
  第九条 对于上级法院督办的执行案件,下级法院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告工作情况或案件处理结果,或者拒不落实、消极落实上级法院的处理意见,经上级法院催办后仍未纠正的,上级法院可以在辖区内予以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院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参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的执行款物是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经管的财物。
  第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财务部门应当开设执行款专户,对执行款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付。
  执行机构和财务部门应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三条 财务部门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登记并建立明细账,执行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执行款的收付情况设立台账,同时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账。案件承办人应当对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往来情况进行登记,并归入案件档案。
  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执行款可以由被执行人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从被执行人账户直接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但对于有争议或需再分配的执行款,或因其他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先存入执行款专户的,应当划进执行款专户。
  第五条 被执行人直接向法院支付现金或票据的,执行人员应当会同被执行人将现金或者票据交本院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出具收款凭据。
  第六条 执行中确需执行人员直接代收现金或者票据的,应当不少于两名执行人员在场,即时向付款人出具收据,并将收款情况记入笔录并由付款人签名。
  收款人应当在回院后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本院财务部门或将有关款项缴入执行款专户。
  第七条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在拍卖委托书中要求竞买人或买受人将保证金或者拍卖价款直接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汇款时应注明汇款单位、拍卖机构名称、被执行人名称、案号。
  第八条 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九条 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条 执行款专户的款项需要支付时,执行人员应当填报有关支付案款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报经执行局长或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
  (一)生效的法律文书、立案审批表;
  (二)款项到账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收的,应当向法院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
  (四)已扣缴或应当扣缴的票据或说明。
  财务部门支付执行款时,应当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审核。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前,应当依法扣除未缴的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交付执行款时,应当同时收取和审核当事人出具的收款凭据。
  第十三条 由人民法院保管的查封、扣押物品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四条 执行法院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应当将财产及时返还。
  第十五条 案件承办人调离执行机构,在移交案件时,必须同时移交执行款物及相关材料。执行款物交接不清的,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六条 严禁使用、截留、挪用、侵吞和私分执行款物。违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在实施本规定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执行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执行文书,是指人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与案件有关的各类文书材料。
  第三条 人发法院办理的下列执行案件,纳入立卷归档的范围。
  1.本院直接受理的执行案件;
  2.提级执行、受指定执行的案件;
  3.受托执行的案件;
  4.执行监督、请示、协调的案件;
  5.申请复议的案件;
  6.其他执行案件。
  第四条 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按照案件类型分类编号。
  执行案件必须一案一号。一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公文、函电等所有司法文书以及执行文书的立卷、归档、保管均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中止执行的案件恢复执行后,不得重新立案,应继续使用原案号。
  第五条 执行文书材料由承办书记员负责收集、整理立卷,承办执行法官或执行员和部门领导负责检查卷宗质量,并监督、承办书记员按期归档。

  二、执行文书材料的收集

  第六条 执行案件收案后,承办书记员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
  第七条 执行文书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执行的整个过程和具体情况。
  第八条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附卷。
  邮寄送达法律文书被退回的,挂号函件收据、附有邮局改退批条的退回邮件信封应当附卷。
  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公告的原件和附件、刊登公告的报纸版面或张贴公告的照片应当附卷。
  第九条 执行款物的收付材料必须附卷,包括收取执行款物的收据存根;交付、退回款物后当事人开具的收据;划款通知书;法院扣收申请执行费、实际支出费的票据;以物抵债裁定书及抵债物交付过程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后交付款物的收据复印件等。
  第十条 人卷的执行法律文书,除卷内装订的外,应当随卷各附三份归档,装入卷底袋内备用。其他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
  第十一条 入卷的执行文书材料应当保留原件,未能提供原件的可保存一份复印件,但要注明没有原件的原因。执行人员依职权通过摘录、复制方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应注明来源、日期,并由经手人或经办人签名,同时加盖提供单位印章。
  第十二条 下列文书材料一般不归档:
  1.没有证明价值的信封、工作材料;
  2.内容相同的重份材料;
  3.法规、条例复制件;
  4.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
  5.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第十三条 在案件办结以后,执行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法律文书不完备的,应当及时补齐。

  三、执行文书材料的排列

  第十四条 执行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应当按照执行程序的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列。
  执行卷宗应当按照利于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分别立正卷和副卷。无不宜公开内容的案件可以不立副卷。
  第十五条 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申请执行书;
  5.执行依据;
  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
  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
  11.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
  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查封、冻结、扣划、扣押、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
  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
  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
  15.执行和解协议;
  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17.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
  18.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
  19.执行款物收取、交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
  20.延长执行期限的审批表;
  2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22.送达回证;
  23.备考表;
  24.证物袋;
  25.卷底。
  第十六条 执行监督案件正卷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执行监督申请书;
  5.原执行裁定书;
  6.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7.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8.听证笔录、调查笔录:
  9.督办函;
  10.执行法院书面报告;
  11.监督结果或有关裁定书;
  12.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13.送达回证;
  14.备考表;
  15. 证物券;
  16.卷地。
  第十七条 执行协调案件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请求协调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
  5.协调函;
  6.被协调法院的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
  7.协调会议记录;
  8.承办人审查报告;
  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10.执行局(庭)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2.协调意见书;
  13.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14.备考表;
  15.证物袋;
  16.卷底。
  第十八条 执行请示案件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请示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
  5.承办人审查报告;
  6.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7.执行局(庭)研究案件笔录及会议纪要;
  8.本院审判委员会评议案件笔录及会议纪要;
  9.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或报告;
  10.批复意见;
  1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12.备考表;
  13.证物袋;
  14.卷底。
  第十九条 执行复议案件正卷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复议申请书;
  5.原决定书;
  6.复议申请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7.复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8.听证笔录、调查笔录;
  9.复议决定书;
  10.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11.送达回证;
  12.备考表;
  13.证物袋;
  14.卷底。
  第二十条 各类执行案件副卷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阅卷笔录;
  4.执行方案;
  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
  6.有关案件的内部请示与批复;
  7.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
  8.承办人审查报告;
  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10.执行局(庭)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2.法律文书签发件;
  13.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
  14.备考表;
  15.证物袋;
  16.卷底。

  四、执行文书的立卷及卷宗装订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收集、整理、排列后,逐页编号。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正面书写在右上角,背面书写在左上角,背面无字迹的不编页号。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页号。
  第二十二条 执行文书材料包括卷皮的书写、签发必须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微机打印,如出现文书材料使用红、蓝墨水或铅笔、圆珠笔及易褪色不易长期保管书写工具书写的,要附复印件。需要归档的传真文书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归档,传真件不归档。
  第二十三条 卷宗封面必须按项目要求填写齐全,字迹工整、规范、清晰。卷面案号应当与卷内文件案号一致;案件类别栏填写“执行”;案由栏填写执行依据确认的案由;当事人栏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能缩写、简称或省略;收、结案日期应当与卷内文书记载一致;执行标的栏,应当填写申请执行标的;执行结果栏,应当填写已经执行的金额或其他情况;裁决机关栏,应当填写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机关;结案方式栏,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自动履行、强制执行、终结执行、执行和解或不予执行等;结案日期栏,应当填写批准报结的日期。
  第二十四条 卷内目录应当按文书材料顺序逐项填写。一份文书材料编一个顺序号。
  第二十五条 卷内文件目录所在页的编号,除最后一份需填写起止号外,其余只填起号。
  第二十六条 卷内备考表,由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验收人、立卷日期等项目组成。
  “本卷情况说明”栏内填写卷内文书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立卷人”由立卷人签字;“检查人”由承办执行法官或执行员签字;“验收人”由档案部门接收人签字;“立卷日期”填写立卷完成的日期。
  第二十七条 卷宗的装订必须牢固、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每卷的厚度以不超15毫米为宜,材料过多的,应当按顺序分册装订。每册案卷都从“1”开始编写页号。卷宗装订齐下齐右、三孔一线,长度以l80毫米左右为宜,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条,由立卷人盖章。
  第二十八条 卷宗装订前,要对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破损或褪色、字迹扩散的要修补、复制。
  卷内材料用纸以A4办公纸为标准。纸张过大的要修剪折叠,纸张过小、订口过窄的要加贴衬纸。
  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当附上汉语译文。
  作为证据查考日期的信封,保留原件,打开展平加贴衬纸。
  卷宗内严禁留置金属物。

  五、执行卷宗的归档和保管

  第二十九条 执行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行卷宗,防止卷宗毁损、遗漏、丢失。
  第三十条 承办书记员应当在案件报结后一个月内将执行卷宗装订完毕,并送有关部门或负责人核查是否符合案件归档条件,验收合格的应当立即归档。不合格的,应当及时予以补救。
  执行卷宗应当在案件报结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三十一条 执行机构应当对执行卷宗的归档情况登记造册,归档案件必须有档案部门的签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中止执行的案件可以由执行机构统一保管执行卷宗,不得在执行人员处存放。
  第三十三条 执行档案的保管期限由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四条 已经归档的卷宗不得抽取材料,确需增添材料的,应当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按立卷要求办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未及时归档、任意从案卷中抽取文书材料或损毁、遗漏、丢失案卷材料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六、附则

  第三十六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在实施本办法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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